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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 社会实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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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中国人民大学学生社会实践基层建设项目备案通知

2017-09-12  

2017年,学校继续设立学生社会实践基层建设项目,即日起面向各机关部处、各学院启动项目备案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介绍

基层建设项目是由机关部处、学院组织实施,并按要求在校团委备案的学生社会实践项目。

基层建设项目的立项、实施及结项环节均由机关部处、学院自主组织,通过校团委备案审核后,纳入学校学生社会实践项目体系。

二、备案条件

(一)项目内容:须属于社会实践范畴,包括“社会调研”、“社会考察”及“社会服务”三类。

(二)项目成员:须具有我校学籍并按期注册的在读本科生、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,年级、专业不限;

(三)项目时间:项目结项时间应在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09月30日之间;

(四)项目人数:每支团队原则上不超过12人。

三、备案程序

(一)项目组织单位组织项目团队在人大学生社会实践网下载并填写《E1 RUC学生社会实践基层建设项目备案表》与《E2 RUC学生社会实践基层建设项目结项材料》(点击“下载专区”菜单后需要登陆才能下载表格,登陆用户名和密码均为62518251),按要求准备各类材料提交至项目组织单位(部处或所在学院分团委)审核盖章。

(二)各机关部处、学院于9月30日(周六)8:30-17:00将备案表(须加盖组织单位公章)及结项材料纸质版统一交至学生活动中心121室。在递交纸质版材料前,请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hehuishijian@ruc.edu.cn。

若申请参加2017年首都大中专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优,请各单位提前于9月18日(周一)8:30-17:00交至学生活动中心121室。

四、保障与支持

(一)基层建设项目是学生社会实践项目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由校团委颁发结项证书,并有资格参加学校学生社会实践相关奖项的评选。出色完成调研活动的,还可推荐参评市级社会实践相关奖项。

(二)学生社会实践项目纳入学校实践教学体系。参与该活动是本科生获得相关学分的重要途径。详情请参阅教务处网站《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社会研究和创新训练学分认定办法(修订)》、《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学分认定办法(修订)》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(一)人大学生社会实践网将全程发布相关信息,网址为http://sp.ruc.edu.cn。

(二)如有需要请联系校团委实践部或校学生社会实践服务中心。

咨询地点:学生活动中心121室

联系电话:62511092

校团委实践部

2017年09月12日